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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課程組長 韓湘如 - 教務處 | 2024-04-29 | 點閱數: 45

今年的教師研習時數換發即將開始,下列注意事項請老師協助,謝謝!

● 本次換發之有效期間為 112.5.16~113.5.15

● 請老師「依序」備妥以下資料送至課程組辦理

❶ 112 學年度欲換發之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

❷ 111 學年度核發之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

列印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或其他研習時數紀錄。(最後一頁請簽章) 

● 收件期限: 5/17(五)。

● 附檔為「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電子檔,請老師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