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教師研習時數換發即將開始,下列注意事項請老師協助,謝謝!
● 本次換發之有效期間為 112.5.16~113.5.15
● 請老師「依序」備妥以下資料送至課程組辦理
❶ 112 學年度欲換發之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
❷ 111 學年度核發之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
❸ 列印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或其他研習時數紀錄。(最後一頁請簽章)
● 收件期限: 5/17(五)。
● 附檔為「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電子檔,請老師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