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教學組長 林佩瑩 - 教務處 | 2024-03-21 | 點閱數: 33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3 年 3 月 13 日客會傳字第 113680007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歌曲係客家委員會邀請 13 組客家創作音樂人,結合客庄中小學駐校創作,於校園傳唱,讓學生同儕間一起練 唱,沈浸於客家音樂之中,也提升大家對母語及在地文化 的認同。共創共演成果發布後,引起許多回響,為擴大推廣效益,業徵得創作者同意無償提供使用。

三、為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精神,期藉由客語歌曲播放推廣,促進客語多樣性表現,全面提升客語露出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