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補助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參加國際競賽要點(下稱本要點)辦理。
二、本要點所稱國際競賽,指各國所舉辦並有四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參加之學科、藝文、技藝、創造力等競賽或分級分齡競賽。
三、補助辦法:
(一)本府薦送: FRC ( FIRST Robotics Competition )、 IEYI 世界青少年發明展或其他專案核准參加之競賽,最高得以全額補助學生參與競賽費用。
(二)學校組隊:以補助往返機票費用補助為主,依據競賽規模、重要性及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核定補助金額或比例。
四、申請辦法:
(一)本府薦送:除有不可抗力因素外,申請者應於參賽三個 月前檢具計畫申請書(如附件)以正式公文提出申請。
(二)學校組隊:如欲申請 112 年度計畫,請檢具計畫申請書, 於 112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前函報本府,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五、領隊、管理、指導老師或教練於陪同學生參與競賽期間, 請依規定請假並比照行政院頒布之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支領差旅費。
六、檢附嘉義縣政府補助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參加國際競賽要點及申請表格式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