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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林佩瑩 - 教務處 | 2022-04-18 | 點閱數: 92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 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旨揭比賽對象分為國小組及國中組,獲獎學生頒發獎品及獎狀,各組前三名指導老師予以嘉獎一次,優選及佳作指導老師給予獎狀一紙。

三、有意願參加者於 111 年 4 月 25 日起開始報名至 4 月 29 日截止(詳如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