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 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旨揭比賽對象分為國小組及國中組,獲獎學生頒發獎品及獎狀,各組前三名指導老師予以嘉獎一次,優選及佳作指導老師給予獎狀一紙。
三、有意願參加者於 111 年 4 月 25 日起開始報名至 4 月 29 日截止(詳如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