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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張雅惠 - 學務處 | 2022-01-05 | 點閱數: 153

內政部警政署配合學校學生上下學期間適時派員予以協助疏導工作相關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2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68193 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民眾違規臨停造成交通阻塞之情事,該署已函請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

審酌轄內警(民)力及各級學校所提之需求等實際狀況,適時規劃勤務派員加強校園周邊重要路段、

路口之交通疏導及違停取締,協助學校導護人員進行交通導護工作,以共同維護學生通學安全及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三、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學校之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得於學校周邊倘發現違規之人車,

得依規定簽證檢舉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之違規車輛,以維護學校周邊交通暢通及學生通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