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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9-09-11 | 點閱數: 397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的理念與行動」簡報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08 年 9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92547 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已於今(108)年 8 月開始實施,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育人員均需瞭解新課綱,爰國教署編製旨揭簡報 1 份,貴校得依學校特色及需求增加並修改簡報內容後,於學校各項會議運用及宣導;簡報檔案請至「CIRN 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cirn.moe.edu.tw/)─「新課綱推動─宣導與增能─簡報」下載。


三、學校如有課綱宣導講師需求,可至「CIRN 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cirn.moe.edu.tw/)─「新課綱推動─宣導與增能─種子講師名單」查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宣導種子講師及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名單。


四、有關十二年國教課綱座談會會議簡報與 108 課綱及配套措施QA,亦可至教育部下載相關檔案(網址: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0217161130F0B192&s=F203B0FC1270A1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