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教學組長 林佩瑩 - 教務處 | 2019-09-04 | 點閱數: 904

★ 說明:

一、初賽組別: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決賽另增加大專組。

二、類別: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三、初賽:需由學校統一報名參加,個人或補習學校自行參加概不受理。

四、國小組每一學校(不分是否設有美術班)可選送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版畫類及水墨畫類各組作品各 1 至 5件。

五、初賽評選作品各類組錄取前 6名(第 1 名壹件、第 2 名貳件、第 3 名參件),優選及佳作若干名,各類組錄取之前 6 名送件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參加決賽。

備註:

一、比賽方式及作品規格之詳細說明,請下載實施要點。

二、參賽作品請於10/4(五)中午 12 點前交至教學組進行校內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