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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9-10 | 點閱數: 444

一、依據教育部10994日臺教人()字第1090127398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828日總處給字第10900397854號函辦理。

 二、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公告,由現行12%,自11011日起每年調升1%,至112年為15%